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生中心教师发展综合服务了解我们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学管理 >> 正文
 
天水师范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4 10:16  

                                                       天师院教字[2020]3号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确保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受疫情防控影响,根据《天水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天师院发〔2019〕64号)有关要求,各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要根据各学院各专业具体情况,科学研判因疫情防控推迟返校时间的不确定性,想方设法,按照进度安排,确保如期完成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确保标准不降低,进度不延迟,质量不打折。

二、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切实履职尽责,按照《天水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研判因疫情防控推迟返校时间的不确定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和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撰写工作,明确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系主任、教学秘书,特别是指导教师、学生各自职责和任务要求,协助指导教师建立微信群、QQ群,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QQ、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指导,督促学生在管理系统中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论文初稿二稿和定稿及记录等,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需开展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及调研才能进行的选题,尽快调整选题,也可以根据可行性调整有关内容,以计算、模拟、仿真、综述、分析等类型为主。学校将适时抽查线上指导记录,加强过程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不需要进行实验等实践环节的,可以按照原定计划推进。学院要积极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各类线上和网络平台资源,及时整理、查阅相关资料和着手撰写论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确需实验、实践、调研等数据支撑的选题的,《天水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明确要求学生及时与指导老师协商调整选题,尽可能做好相关工作,以便按照进度安排如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后续答辩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科学研判因疫情防控延期返校时间的不确定性可能造成的进度延误,导致无法如期完成和提交定稿、参加文字复制比检测和答辩、影响按时毕业的,概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毕业论文(设计)已经开题且完成实验,如参与了导师课题研究等,已获取相关实验数据或资料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必须充分利用各类线上和网络平台资源,及时整理实验数据、查阅相关资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论文(设计)已经开题并进行了部分实验,预计能按时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和提纲、资料查阅与总结,不影响如期定稿、答辩、查重,对未完成的实验内容,已做好详尽实验前相关准备,计划返校后补充部分数据的,要充分研判疫情防控进展,如可能因推迟返校时间导致无法如期完成数据补充、影响进度,必须及时考虑好替换方案,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更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内容,学院批准后实施。

3.毕业论文(设计)未开题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需做实验(设计),仍然准备待疫情防控结束返校后完成的,学院和指导教师必须充分考虑因疫情防控延期返校时间的不确定性,如可能导致无法如期完成各阶段任务,需尽快安排调整选题,想方设法,指导学生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

4.除以上情形之外仍有可能无法如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必须尽快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及时协调安排,或更换指导教师、论文(设计)选题和内容,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5.对因疫情防控、网络等原因无法利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线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尽快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协同指导教师排摸核查、统计并报所在学院备案;各学院应及时精准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确保所有学生能如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职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不同人员职责任务,及时传达《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天师院发〔2019〕64号)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排摸并安排有技术特长的专门人员,帮助解决师生使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将相关事项要求及时准确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保障论文(设计)进度,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严把质量关,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学生要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独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及时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思路等,按进度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作用。今年首次启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由中国知网免费提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支持全过程线上管理,所配套客户端APP可实现同步操作。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主管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指导教师和学生要根据自己在管理系统中的角色各司其职,及时完成相应工作。

(三)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学院要务必提前告知学生,学校今年将首次启用中国知网文字复制比检测功能支持,对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检测全覆盖;各学院务必提醒指导教师和学生高度重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规范、质量不打折扣。

(四)遵守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相关制度。毕业论文选题、字数、格式等必须符合《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天师院发〔2019〕6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材料尽量通过电话和网络工具完成,注意保存有指导教师批阅修改痕迹的开题报告、论文过程材料和定稿等相关电子文档,待疫情防控结束返校后打印补充纸质材料留档。

(五)启用“中国知网-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分析。检测试行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凡毕业论文(设计)中“文字复制比”超出30%(含30%)即视为有严重抄袭行为,如系答辩前检测,不得参加答辩,如是答辩后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

1.答辩前检测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由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院负责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修改后可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复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为WORD或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作者姓名~学号,如文传~张××~20165010199。

2.答辩后检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有效,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无效;每位学生仅有1次检测机会,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由各学院统一收集,通过邮件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件命名格式同上。

(六)答辩或答辩后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责成学生重新撰写或彻底修改,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再次提交论文(设计),自费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达到要求,由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参加二次答辩,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本年学度9月份。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结合初期抽检评估情况,精准施策,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及时对指导用力不够、效果较差的指导教师进行提醒和通报;对写作态度不认真、学术行为不端正、论文选题不准确、逻辑结构散乱、表述格式不规范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和学校总体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各学院、指导教师及学生务必加强沟通交流,确保第一时间将有关调整安排通知到每个学生和指导教师,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及检测时间、答辩方式和时间等,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不排除因推迟返校启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的可能。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要妥善保存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等过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将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汇总表等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所有学生不得以毕业论文(设计)调查、实验等任何理由,在教育厅和学校规定的错峰、错区域、错层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之前返校,学校将对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具体返校时间以教育厅和学校通知为准。

五、进度安排

(一)3月10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等过程检查。

(二)3月31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二稿及中期检查。

(三)4月30日前,完成三稿和定稿。

(四)5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答辩前检测。

(五)5月25日前,各学院对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评阅、答辩,并将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六)5月29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检测。

(七)6月10日前,各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教务处组织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教 务 处

                                                        2020年2月28日

版权所有:天水师范学院教务处   维护:0938-8367711
   
 传真:0938-8367711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耤河南路    邮编:7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