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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师范类本科生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过程性考核合格情况的公示
发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5日 14: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我校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过程性考核经由学生报名、学院材料初审以及教务处资格复审等环节,目前有996名学生顺利进入笔试环节。另外,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笔试成绩全部合格的84名学生,报名参加我校2023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面试,获取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书。按照我校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将于422日下午组织笔试,由各二级学院于5月初组织面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将另行通知。现对以上两类学生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14-418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0938-8366729


附件:

1.2023届师范类本科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考核学生名单

2.具有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面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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