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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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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天水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引导学生形成跨校跨域兼容开放的文化精神,加强合作育人,加快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规范我校交流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交流生指我校与国(境)外高校,或国内高水平高校合作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合作培养期间,通称交流生。第三条 交流生在交流培养期间,学籍不变,其学习计划由主要由高水平高校或双方共同指导完成,交流期满按时返校。第四条 交流生原则上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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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天水师范学院在校生学籍异动申请(审批)表
附:天水师范学院在校生学籍异动申请(审批)表(1).pd
08
2023-03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doc
08
2023-03
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一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确保各专业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稳定,学校对转专业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结束时转一次专业,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0%。第三条 转专业所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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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教育部第4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2017年2月4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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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天水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学生差异化发展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按照《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天师院党委发﹝2019﹞92 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章 指导思想第二条 坚持学生中心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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