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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中心
08
2023-03
天水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学生差异化发展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按照《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天师院党委发﹝2019﹞92 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章 指导思想第二条 坚持学生中心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
08
2023-03
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微专业和联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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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关于印发本科生课程重(补)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重(补)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课程重修管理和操作流程,推进优良学风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02 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推行学分制收费改革工作的 通知》(甘价费[2009]286 号)和《天水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
14
2022-06
关于印发本科生学分转换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分转换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成绩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天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天师院发[2017]153 号)、《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天师院发[2017]133 号)等精神,结合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学分认定和转换:1.因转专业、转学、休...
05
2022-03
天水师范学院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为客观公正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支持学生参与国内校 际交流和境外深造,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 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计算办法。一、计入学分绩点的成绩范围学生本科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方可计算学分绩点。考核通过的课程中,成绩评定方式为百分制和等级制 的课程成绩均计入学分绩点。无学分的课程成绩不计入绩点, 因各种原因未考核通过的课程成绩不计入绩点,重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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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
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学校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质量,提升学生职业竞争力和生涯发展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科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总体目标:建设专业化职业生涯规划教师队伍,推进职业生涯规划理论与实践实训相融合,以课程为依托,激发学生...